关于2023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文章来源 综合办公室作者孙丽炜责任编辑管舜瑛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安排具体如下:

一、清明节:4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无调课安排。劳动节:429日(星期六)至5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23日(星期日)、56日(星期六)上课。423日(星期日)的教学安排按照本学期第十三教学周周二课表执行,56日(星期六)的教学安排按照本学期第十三教学周周三课表执行。

二、图书馆开馆时间8:00-23:00,咨询服务时间9:00-16:00,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20685191。提供24小时信息化运维服务,报修邮箱:[email protected],报修电话:20685566,办公地点:H1B309室。

三、放假期间,除教工餐厅外,其他食堂正常营业。物业正常服务,报修电话:20685112。医务室正常运行,门诊时间:8:30-18:3045日和51日有值班,无门诊,工作时间8:00-17:00)。如需公务用车,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公务车队长沈金华调度用车,联系电话:13601715431

四、请各单位在放假期间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五、为保证放假期间的安全,学校安排了全天值班。日间值班时间为8:00-18:00;夜间值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早上8:00。具体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