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明确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并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包括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属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及理由。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
(五)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于2022年12月30日16:00前,将“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王征
电话:010-6232689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