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基金委交叉科学部关于2022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文章来源 上海科技大学作者责任编辑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交叉科学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交叉科学领域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交叉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2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和科普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交叉科学领域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二)对交叉科学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三)对交叉科学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1020日-2022102716:00

  2.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项目申报。

  3. 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交叉科学部相应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与智造科学领域,T03: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申请代码2不填写。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 项目资助额度为810万元/项,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5. 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发展背景、发展规律与态势、发展目标、发展现状、优化布局、学科交叉与优先资助领域、核心科学问题、组织保障以及政策措施等。

  “专题研讨类”项目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项目选题应与交叉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6. 本次申请执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申请材料与预算编报要求的有关规定。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2102716:00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

9.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话:010-62328382,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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